农村户口居住于农村就一定要按农村标准来理赔?

2020-04-28来源:4编辑:4


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11月3日重庆市璧山区广谱镇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何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转弯处相撞,造成何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何某受伤后被送到璧山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与本所在医院的助理进行了咨询和沟通,但并未委托泰源律师事务所来处理本案。2019年4月22日泰源所医院的助理接到何某电话要求我们代理他的案件进行维权。接触何某事当事人很气愤,说保险公司很不是东西,才受伤时态度很好说让我们不要相信律师事务所的,他们该怎么理赔就会怎么理赔,请不请律师都是一样的。现在保险公司伤残也不认可还说我是农村户口赔不了多少钱,更气氛的是保险公司到我们村委会还去开了证明,这是在欺负我们伤者啊。了解案件情况后本所律师于4月23日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案件已经被保险公司拖了半年多,必须加急办理。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不认可其九级伤残以及城镇标准赔偿。理由是当事人是农村户口,同时也在农村居住,且保险公司去找村委会开了证明当事人在农村居住。针对这两个问题由于我们在时间上抓的紧也与法官说明了当事人情况,重新鉴定维持了当事人伤残等级。户口性质这一块我方提出的当事人之所以在农村长期居住是因为其工作单位承包了农村土地,安排其在农村经营管理,且当事人居住地的生活水平与城镇是一样的就在城镇边上,最终后一审法院以此观点按照城镇标准判决。